原定於2020...
危老重建時程獎勵是有申請期限的
原定於2020年5月11日截止的基準容積10%時程獎勵措施,立院2020年4月17日三讀通過危老條例修正案,其中有關時程獎勵,決議再延5年採逐年遞減。未來五年以8%、6%、4%、2%、1%的方式遞減,並在2025年5月歸零。內政部營建署正式公告於2020年5月12日起,基準容積獎勵將降為8%。
此外,增列規模獎勵及取消基地合併鄰地限制,危老重建面積大於200平方公尺者,即可擁有規模獎勵基準容積2%的獎勵,每增加100平方公尺,給予基準容積0.5%的獎勵。與時程獎勵兩者加總最高獎勵仍不得超過基準容積10%。所以即早申請,即可確保取得更多可利用獎勵。(如上圖)
對於近期將掛件的危老住戶營建署也給予標準認定作業辦法,在2020年5月11日當日以親送或郵戳為憑,無因資格不符遭駁回,即可適用10%時程獎勵。
若申請案件有未備齊文件,也給予危老住戶一次限期補正的機會,詳細補正期限規定則由地方主管機關彈性訂定。